物美集团董事长张文中改判无罪成为经典案例 当年行贿不算罪

2020-03-3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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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美集团董事长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公款再审改判无罪,他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此事发生于18年前的2002年,在物美集团收购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以下简称国旅总社)持有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公司)5000万股股份过程中,张文中派人给国旅总社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赵某30万元好处费。在物美集团收购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粤财公司)持有的泰康公司5000万股股份过程中,向粤财公司总经理梁某支付500万元好处费。

20061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20日被逮捕。2009330日因犯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已缴纳)。2010419日被裁定减刑三年,2012319日被裁定减刑二年十个月。201326日刑满释放。

201610月,张文中向最高院提出申诉。最高院改判张文中无罪。理由是物美集团在收购国旅总社所持泰康公司股份后,给予赵某30万元好处费的行为,并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亦不属于情节严重,不符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物美集团在收购粤财公司所持泰康公司股份后,向李某3公司支付500万元系被索要,且不具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的主观故意,亦不符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故物美集团的行为不构成单位行贿罪,张文中作为物美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其亦不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原判认定物美集团及张文中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原判认定张文中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为个人谋利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原判认定张文中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张文中那几年的牢白坐了?但时间也无法倒流。如今,物美、百安居、多点等都是他旗下的,2019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榜中,张文中排101名。

(责任编辑: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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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物美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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