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子公司无故被罚5000元?易小迪估计郁闷坏了

2020-08-24 11:54

运营商财经网 方悦/文

近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统执罚决字(2019)第21001号显示,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统计局处以警告,并被罚款5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处罚事由一栏确是空白,处罚依据也不清楚。

公开资料显示,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广西万通房地产有限公司(阳光100前身)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兼最终受益人是易小迪。

运营商财经网了解到,易小迪1991年共同创办了万通企业,任常务董事及常务副总裁,1992年创办广西万通企业,主持或参与开发了一系列地产项目。1999年在北京CBD成功开发阳光100国际公寓项目,创立“阳光100”品牌。

2000年后,阳光100进入快速发展期,易小迪一直出任阳光100集团董事长及总裁,一直扮演了任劳任怨的实干者角色。

值得注意的是,查询资料时发现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曾因弄虚作假遭处罚。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烟台阳光壹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责任编辑:方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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