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财经网方悦/文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常熟中南金锦置地有限公司的裁判文书,因为拖欠制作费,被服务商告上了法庭。诉称拖欠制作费27162元据裁判文书显示,原告江苏广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广茂公司)与被告常熟中南金锦置地有限公司(简称中南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20年5月13日立案后审理。广茂公司称,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间,先后为中南公司在常熟多个项目提供广告和物料制作服务,合计产生制作费用31062元。支付过3900元后,中南公司却迟迟未支付剩余费用。据此,广茂公司要求中南公司支付拖欠的27162元及相关利息。辩称对方材料提供不完整对此,中南公司辩称关于2900元的广告营销制作费用,其在2018年9月29日通过电子转账的形式支付完毕,但由于广茂提供的收款账户有误,故该笔费用一直无法实际支付。其还称,双方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广茂公司应当完成制作、验收、发布等一系列结算义务,但对方没有提供上述材料,故其无法在此情况下支付货款,不存在违约行为。经法院查明,双方对达成广告制作的合意及制作费用和付款数额没有异议,最终判决中南公司支付制作费27162元及相关利息。运营商财经网了解到,常熟中南金锦置地有限公司A股中南建设的全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是张健,这一次因为2万多块钱对簿公堂,实在是不好看。
(责任编辑:方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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