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金地一公司被诉房屋误差比例高达33%被处罚,肖礼华生气吗?

2020-09-08 15:53

运营商财经网方悦/文

一份北京金地惠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裁判文书显示,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业主告上了法庭,还赔偿了不少钱。

诉称房屋矮了1.6米误差达33.33%

据裁判文书显示,原告张某某和被告北京金地惠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张某某要求退还因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价差362811元,逾期交房157857元。

张某某称,2015年10月29日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以115.6462万元的价格成交一房屋。2016年12月31日,办理入住手续。此前,张某某向金地公司支付了合同印花税、产权登记费、代收契税、产权印花税、专项维修基金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共计47434.61元。

入住后,张某某发现交付房屋存在多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根据合同约定,涉诉房屋层高为5.1米,而经物业测量层高实际只有3.4米,与合同约定相差较大,误差比例高达33.33%;合同约定2016年12月31日下水达到通水条件,但直至目前,房屋下水仍未达到通水条件。

因此,张某某要求金地公司赔偿按照其提供图纸显示的层高3.5米与合同约定层高5.1米的比例计算所得的房屋价差。另对于下水通水条件,根据合同约定,应当视为被告逾期交房。

辩称层高变化并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对此,金地公司辩称,层高主要影响采光通风,而诉争房屋属于地下商业,意味着层高对于采光通风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不存在因层高而产生的采光通风问题,不存在价值贬损。

其还称,合同并无以层高计算房价的内容,在出售诉争房屋及相邻商业时候也并未考虑层高,相邻房屋的层高比诉争房屋高很多,是5.1米,但价格基本一致。

关于下水口问题,金地公司的军工图上明确显示了排水口的预留接口,张某某提到的房屋交付存在问题属于房屋的保修事项,不能作为逾期交房的理由。

最终判决赔偿36万多

经法院查明,涉案房屋层高低于合同约定,致房屋可使用空间减少,可利用高度降低,使用环境变差,损害了张某某的利益,金地公司未按涉案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按照房屋设计涉案房屋为地下商业用房,结合勘验情况在该房屋室内预留下水接口,业主可根据自身商业业态需求由此将室内排水管线接驳至室外下水主管道,在室内自行安装相应排水流量的提升泵装置。且在庭审中,张某某也认可金地公司向其交付了涉诉房屋。

最终,法院判决金地公司赔偿张某某因房屋层高不符合约定的赔偿款362811元。

据企查查显示,北京金地惠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金地集团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兼最终受益人是肖礼华。

(责任编辑:方悦)

运营商财经网(官方微信公众号yyscjrd)—— 主流财经媒体,一家全面覆盖科技、金融、证券、汽车、房产、食品、医药、日化、酒业及其他各种消费品报道的原创资讯网站。

分享至:
文章关键词: 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