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叫车的流行,也有不少人利用滴滴、优步等补贴优惠活动进行虚假交易赚取高额补贴,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已经构成了诈骗罪。近日,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杨某利用优步网络叫车进行刷单骗取1万元补贴,构成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5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杨某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等地,利用优步网络叫车服务软件制造虚假交易,骗取上海雾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奖励金1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司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扣押在公安机关的手机15部,手机SIM卡14张、银行卡5张,依法没收。案发后,被告人杨某家属已退赔优步公司经济损失。
据了解,现在利用网络叫车进行刷单非法获利被判处诈骗罪的案例已经越来越多,此前2016年2月,海淀区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最早起诉了利用“滴滴出行”软件进行刷单套现的被告人常某,此人在2015年短短几个月,通过刷单软件,虚构打车交易,将从网约车平台领取的优惠券向其控制下的司机账户支付,最后提现完成套现,在短短几个月内,通过刷单非法获利1万余元。2016年年5月,常某被海淀法院判刑6个月。
分享至:
文章关键词:
网约车,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