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途被状告将出版社书籍给学员当教材一审败诉 创始人陈向东重视吗

2021-08-03 12:04

运营商财经 实习生赵梦瑶/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获悉了一份有关北京百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7月改名为高途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途”)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其案缘由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以下简称“出版社”)与高途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纠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出版社诉称高途及乐学帮侵权

裁判文书显示,2020年3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了字数为1050千字的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图书(以下简称“涉案作品”),在实体书的封面和版权页中均署名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编写”。2020年4月9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甲方)与出版社(乙方)签订版权许可备忘录,双方约定:乙方依法享有涉案作品的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期限5年。在约定期限内,甲方不再另行授权任何第三方出版涉案作品及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对于上述授权,乙方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任何侵权行为独立进行维权,授权自涉案作品出版之日起生效。

但是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在起诉书里表示,2020年4月24日,高途及旗下公司北京乐学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学帮”)共同运营的“跟谁学财经课堂”微信公众号通过“回复关键字获取涉案教材百度网盘链接和提取码”的方式传播涉案教材。由于涉案教材独创性较高,受众范围广,市场价值高。二者将传播涉案教材作为营销手段吸引网络用户关注和报名其课程,具备营利目的,推广过程中明确告知用户“下载电子版便无需再购买纸质书”,主观恶意明显。

同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在起诉书里称,“跟谁学”,即高途旗下品牌产品,知名度高,学员众多,其传播涉案教材的侵权行为时间长,传播范围广,给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综上,高途未经授权公开通过网络传播涉案教材的行为侵害了出版社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律师费共计159 500元。

高途未出庭 但被判赔偿损失

高途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

乐学帮辩称,出版社的证据无法证明其权利基础也无法证明其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而且和高途无共同侵权的共同意思,因此不构成共同侵权,不需要承担连带侵权赔偿责任。

出版社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以下证据:1、2020年4月13日直播课程的时间戳证书及相应录屏文件,证明该品牌的经营模式:已报名付费课程的同学可以不必关注公众号领资料,会由老师单独发送,故公众号并非唯一的传播途径,传播形式多样,损后果严重。2、2020年5月10日、2020年6月16日的时间戳证书及相应录屏文件,2020年6月16日时间戳KK录屏文件,主要涉及“跟谁学财经课堂”公众号中关于涉案作品的具体情况。

 2021年5月2日发布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根据时间戳取证内容可知,任何公众在微信公众号“跟谁学财经课堂”,通过私信提供的百度网盘链接和提取密码可获取涉案作品。且通过涉案微信公众号查看可知涉案微信公众号账号主体为“北京乐学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该账号部分功能由以下服务商提供“北京乐学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百家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可以认定涉案微信公众号由而这共同经营。据此,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认定涉案微信公众号中百度网盘链接内的资料由二者提供,因此,高途及乐学帮已构成对出版社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且二者为共同侵权。

因此,一审法院判定高途及乐学帮立即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出版社经济损失84 000元。目前还未看到二审法院的判决文书,后续运营商财经网将继续追踪。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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