柠檬向右曾两次因虚假宣传被罚?总经理刘萍对此知晓吗?

2024-03-14 17:10

运营商财经网  易鑫/文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运营商财经网整理出了部分食品企业因营销“翻车”被处罚的事件。其中,柠檬向右因两次虚假宣传被罚而榜上有名。

据悉,柠檬向右品牌所属母公司为上海玖月粮仓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2022年11 月 16 日,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线索要求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查见当事人店铺价目表中有“鱼子酱拇指柠檬茶 ¥300RMB”的饮品。

而经过进一步询问,当事人在其运营的微信、抖音账号以及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商业宣传活动中均发布含有“用 800一斤澳洲鱼子酱柠檬做的茶”等内容的视频用于宣传。

经初步核实,上述用于制作“鱼子酱拇指柠檬茶”的原料为黑皮鱼子酱拇指柠檬与粉皮鱼子酱拇指柠檬,进价分别为人民币 150 元/斤及人民币 60 元/斤。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第2页共4页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经营者对其商品的质量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

在2023年3月21日,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予以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而这样的事却不止一次发生,在2023年7月4日,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品名为“水金龟气泡香槟”、“雀舌花气泡香槟”、“蜜桃乌龙气泡香槟”的音频原料并无香槟酒,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监管局于该年7月14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该存在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的违法行为,因此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3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天眼查显示,上海玖月粮仓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目前的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为刘萍,其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知她对上述事件是否知晓,今后是否会对这方面加强重视。

(责任编辑: 易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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