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平安人寿不按约理赔说不服就起诉 云南分公司总经理许健管吗

2020-09-12 22:08

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从一份裁判文书获悉,平安人寿保险云南分公司一客户的父亲(被保险人)摔倒后不幸去世,合同约定十一万保险金,但是平安人寿不肯按约定理赔还说若有不服可以诉讼。客户没有拿到合同约定的保金,就真的起诉了。

老人摔倒后去世,平安人寿只肯赔一万多

2016年7月30日和2016年08月08日,顾先生在平安人寿保险云南分公司为自己的父亲顾某投保了两份保险,顾先生为受益人。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障期间如被保险人顾某因意外身故或全残,平安人寿赔付保险金100000元及附加意外险10000元。2019年10月10日,被保险人顾某因跌倒在地,当场昏迷不醒和抽搐,顾先生当场报警110并拨打120,但是顾某还是在当天就去世了。之后,顾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交理赔材料,但是平安人寿提出只愿意按意外身故合同约定保险金的百分之五十来赔付保险金,顾先生拒绝。此后,平安人寿在顾先生不同意理赔的情况下直接按照疾病身故的标准强行理赔,给付14323.2元,并下发了理赔决定通知书。并告知顾先生,若有不服可以诉讼。顾先生无奈只能起诉。

平安人寿败诉,赔偿全部保金

平安人寿云南分公司辩称: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死亡的依据不足,顾先生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我公司认为顾先生提交的《居民死亡证明》的内容不真实,不能证明被保险人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顾先生提交的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居民死亡证明》中载明的死亡原因为“意外”,顾先生主张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死亡的诉讼主张依法成立,本院予以认定。平安人寿云南分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顾先生要求平安人寿云南分公司按合同支付相应保险金的诉讼请求依法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平安人寿已支付的赔偿款是14323.2元,应当从其赔偿款项中予以扣减。

最终,法院判决平安人寿云南分公司给付顾先生保险金95676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明明拿不出证据,也没有正当理由,平安人寿云南分公司居然不好好理赔还说不服就诉讼,折腾了一圈输了官司又赔钱,还承担了诉讼费用,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难道平安人寿云南分公司总经理许健不知道管管吗,就放任手下员工这样办事吗?

(责任编辑: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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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平安人寿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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