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遭遇意外车祸途牛被判违约赔偿 董事长于敦德认为冤不冤?

2020-04-16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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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郭彭琪/文

据运营商财经网获悉,旅客陈女士因为在出游期间遭遇交通事故而将途牛和第三方公司上诉索赔,要求赔付60多万,为此一场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就此拉开。

途牛与第三方公司擅改用户旅游路线造成用户意外车祸

据裁判文书显示,2015年8月19日,南京陈女士等人与途牛国际公司签订了《团队出境旅游合同》,该合同为出境包价旅游合同,合同约定:陈女士三人作为消费者购买新加坡—马来西亚5晚6日游服务,出游时间为2015年10月3日至2015年10月8日,三人的旅游费合计16177元。

但在陈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途牛国际公司将陈女士拼团至新康辉公司处成团旅游。在旅行期间,被告途牛国际公司和新康辉公司指派的导游擅自改变原定旅游路线,安排原告等三人坐旅行车出游,后在途径马来西亚××辖区时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车内4人死亡,16人不同程度受伤。后经搭株巴辖区交通部认定,该事故是司机疏忽驾驶,陈女士等乘客无责任。

后陈女士回国治疗,时至2017年2月,陈女士内固定取出手术才完成。此期间,陈女士的财产损失巨大、精神创伤严重。新康辉公司作为实际提供旅游服务者,违反约定更改路线,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原告损失,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旅游服务合同是一种综合性的非典型性合同,其中包括餐饮、住宿、观光、运输等各个环节,被告新康辉公司应对运输过程中的旅客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虽然陈女士受伤是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但陈女士及其家人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也无证据证明原告存在自身健康原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途牛国际公司和新康辉公司对陈女士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因导游擅自更改旅游行程路线导致陈女士遭遇车祸,新康辉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与途牛国际公司就原告损失承担连带责任。途牛科技公司作为途牛国际公司的法人独资公司,对途牛国际公司有绝对控制权,应对途牛国际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为此,陈女士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判令途牛国际公司和新康辉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660072.3元(其中医疗费26956.3元,护理费6060元,营养费2700元,误工费47300元,残疾者生活补助费317196元,残疾赔偿金15859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0元,交通费1432元,旅游团费16177元,物品损失费13433元,现金损失18000元,疤痕修复费50000元,鉴定费2100元);判令被告途牛科技公司对南京途牛国际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途牛和第三方公司辩驳车祸源于交通事故与旅游行程无关

据裁判文书显示,途牛国际公司与途牛科技公司共同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其中途牛表示,《团队出境旅游合同》中载明游客同意采用拼团方式拼团至新康辉公司;并且陈女士受伤是交通事故造成的,与旅游行程变更无直接因果关系;而且陈女士已经在交通事故发生当地委托律师起诉责任方,并且途牛曾支付给原告20000元用于支付医疗费,并支付给原告和其母亲7000元慰问金。

新康辉公司辩称中主要认为,途牛国际公司仅仅将接待任务委托新康辉公司进行接待,并非权利义务全部转让,陈女士要求新康辉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没有依据;此外,旅游行程确实有变更,但仅是行程顺序变更,没有任何景点的增加或减少,且陈女士受伤的直接原因是在马来西亚当地卡车发生爆胎导致,与陈女士所述的擅自更改行程没有直接因果联系。

途牛败诉   赔偿20多万损失   

为此,在法院审查中显示,途牛公司因未能完全、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已经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赔偿陈女士各项损失共计214319.3元,并承担部分的受理费和鉴定费。

据了解,途牛是一家在线旅游公司,2006年创立,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是于敦德,是途牛网的创始人;途牛的执行副总裁是张伟。据悉,途牛目前只剩下这两位高管,最近途牛CFO辛怡因个人原因离职。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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