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洲合肥项目合同违约被业主告上法庭 一审判决后陈洪军失了“面子”

2020-05-14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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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方悦/文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合肥禹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洲公司)的裁判文书,由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业主告上了法庭,弄得很不好看。

 

被诉借口多多不给办理产权登记

据裁判文书显示,原告金申申与被告禹洲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18年6月11日立案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金申申称,2015年8月26日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其购买了禹洲公司开发的禹洲华侨城三期枫园7栋401室,总价753485元的商品房。

根据合同规定,禹洲公司须于2016年9月15日前交房,在交房后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资料送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而禹洲公司将金申申的契税、维修基金、工本费、印花税、抵押登记费、产权登记费等合计263014.79元,放入囊中1年6个月之久。每次都以在办为借口,以至于2018年4月份才拿到产权证。金申申认为,禹洲公司已经违反合同约定,要赔偿15069元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

辩称早已登记不存在违约

对此,禹洲公司辩称,已经在房屋交付60日以后,将办理权属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报给肥西县桃花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备案,已经按照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了义务,并无违约行为。

经法院查明,禹洲公司于2016年11月2日向肥西县桃花不动产登记中心报送了办理小区楼盘初始登记的材料,并于2016年12月30日在肥西县桃花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初始登记,洲公司代办交纳的金申申契税发票的出具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发票的出具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金申申不动产权证书的登记日期为2017年8月18日。

考虑禹洲公司办证户数较多,需要准备材料及向相关部门报送,法院认为自2016年12月30日在肥西县桃花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初始登记后延展至90日较为合理,但金申申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2017年8月18日,已超出初始登记后90日,已经构成违约。

最终,法院判决禹洲公司一次性支付违约金15069元。

陈洪军为合肥公司总经理

事实上,很多房地产开发商房子卖完后,还会因为产权证的原因与业主产生纠纷,临到了弄得双方都不愉快。

运营商财经网了解到,禹洲地产合肥公司成立于2006年,先后开发建设了禹洲•天境、禹洲•翡翠湖郡、禹洲•中央广场、禹洲•天玺、禹州城等18个项目,2020年合肥公司销售目标达百亿。

禹洲地产合肥公司总经理是陈洪军,2013年进入禹洲集团,任集团助理总裁。先后担任集团总部战略发展部总监、天津城市公司副总经理、泉州城市公司总经理等要职,2017年8月正式出任合肥城市公司总经理,接任陈嘉祥。

(责任编辑:方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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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禹洲合肥 陈洪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