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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方悦/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独家获悉了合肥禹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裁判文书,由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业主告上法庭,索要违约金15386元。
诉称全款付房却逾期拿证
据裁判文书显示,原告周睿与被告合肥禹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洲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19年7月18日立案后进行了审理。
周睿称,2014年7月10日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禹洲公司向周睿预售商品房22#楼3901室,周睿须于2014年7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购房款767797元。合同约定,在商品房将交付使用的六十日内,禹洲公司应将需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其还称,2016年10月22日办理了交房手续,2017年12月26日周睿支付了全部办理房产证费用26533.04元,但禹洲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办理权属登记须由其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直到2019年10月12日,禹洲公司才将房产证办理完毕。
据此,周睿要求法院判令支付延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15,356元,退还无故收取的办证费用30元。
辩称仅具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对此,禹洲公司称,已经在案涉房屋交付后60日内,将所需资料报肥西县桃花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备案,并未违约;根据合同,公司仅具有协助办理产权登记证书的义务,30元为不动产登记部门调整后的登记费,其只是代收代缴。
经法院查明,禹洲公司于2016年10月份将案涉房屋交付周睿,于2016年11月即将办理产权登记的肥西县桃花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
但是,禹洲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收取了周睿办证的税费等,于2018年7月23日才予办理交纳契税等办证手续,在将近7个月时间内未为周睿办理产权证,怠于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禹洲公司自2018年2月25日至2018年7月22日期间的违约金,共计839元。
运营商财经网了解到,合肥禹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和总经理是林彬煌,其还是厦门禹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还曾担任厦门纵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值得注意的是,禹洲地产合肥公司总经理是陈洪军,2013年进入禹洲集团,任集团助理总裁。先后担任集团总部战略发展部总监、天津城市公司副总经理、泉州城市公司总经理等要职,2017年8月正式出任合肥城市公司总经理。
(责任编辑:方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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